外汇汇款业务法律风险的控制:
1.办理外汇汇款业务的银行应符合主体资格的要求
(1)具有经营外汇业务的资格。由于外汇汇款业务属于外汇业务的范畴,银行从事外汇汇款业务须具有经营外汇业务的谘尥布的《银行汇票业务准入、退出管理规定》第3条规定了申请签发银行汇的银行应当具备的准入条件。
2.法律文件的完善和审核
外汇汇款业务涉及的法律文件主要有汇款申请书、支付通知书、汇票等。银行办理外汇汇款业务时,提供的法律文件一般均由银行制作,属于格式合同。因此,对于银行来说,完善相关法律文件,保证相关条款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关于双方权利义务的规定全面、平等,是银行防范法律风险的重要方面。这一法律风险主要应通过完善法律文件条款、加强法律文件的审核、做好内部法律审查工作来控制。
在规范法律文本的基础上,银行应加强对汇款指令内容的审查。汇款指令的内容必须清晰、准确、书写规范。与此同时,银行应及时掌握国际制裁信息,防范违反相关国际组织或国家经济制裁令的风险。此外,银行还应积极防范汇款指令的传送风险,确保汇款指令准确无误地送达汇人行。
以票汇方式办理外汇汇款,需要由汇出行向汇款人签发银行汇票。由于汇票具有要式性和文义性的特征,汇票的作成必须具备法定要件,汇票权利的发生和存在,以汇票具备法定记载事项为要件,而且汇票上的权利义务仅以记载于汇票上的文义而定,汇票关系人均不得以汇票以外的方式变更或补充其文义,以改变文义所表明的权利义务。
3.规范头寸的拨付
(1)汇出汇款业务拨付头寸的风险控制。在汇出汇款业务拨付头寸问题上,汇出行面临的首要问题是汇入行的选择。在选择汇入行时,应遵循尽量选用直接付汇路线、减少中转环节、减轻费用负担、提高汇款效率、缩短解付周期的原则,同时考虑收款人所在国家(地区)的政治、经济状况等因素,合理选择汇入行。选择合适的汇入行后,在办理汇出汇款业务拨付头寸时,还应注意以下问题:信、票汇必须在信汇委托书或汇票上注明头寸偿付办法,汇票的付款行必须是汇出行的账户行。除客户特殊要求外,原则上应开具中心汇票。海内外联行之间开出的lO万美元、100万港币、6万英镑、15万马克、50万法国法郎(或等值10万美元其他货币)以上的汇票,出票行应主动向付款行逐笔发加押证实电。
(2)汇入汇款拨付头寸的风险控制。办理汇入汇款,必须以“收妥头寸”为解付原则,汇入行不予垫款。在银行收到国外账户行汇入款后,首先应核对汇款货币与账户货币是否相同,同时审查其付款指示是否注明“已贷记”或“请借记”字样,在核对上述事项及印押相符后,汇入行方可办理解付。在银行收到海外或港澳联行汇入款后,审查其付款指示是否注明头寸路线,在审查无误并核对印押相符后,方可办理解付。对汇出行开具以汇入行为收款人的偿付头寸的汇票,需将该汇票办理托收,收妥头寸后,方可办理解付。
4.加强外汇业务的合规性审查
(1)加强汇款业务中结售汇的合规性审查。银行办理外汇汇款业务涉及结售汇问题,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外汇指定银行办理结汇、售汇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银行受理汇款人汇款申请时,应要求汇款人同时提交符合有关规定的商业单据和其他有效凭证。银行在审核单据无误后,方可办理对外汇款业务。
对于外汇汇入汇款,银行应做好结汇工作。对于没有规定或未经核准可以保留外汇的经常项目外汇汇入款项必须办理结汇,对于无法证明属于经常项目的外汇汇入款项,应按照资本项目外汇结汇的有关规定办理。
(2)加强银行汇票签发与兑付的合规性审查。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银行办理票汇业务应加强对外支付资金的合法性和真实性的审查监督,加强业务操作的合规性。银行在办理汇款、签发、承兑票据和汇款解付、票据兑付时,应对票据和支付结算凭证的要件进行严格审查,确认其票据和支付结算凭证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业务。